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贴的基本情况
山东中路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中路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公司”)近日从青岛市崂山区中央国库支付中心获得政府补贴2054.3万元。详情见下表:
政府补贴一览表
单位:万元
二.补贴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贴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是指企业为购买、建设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而获得的政府补贴。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是指与资产相关的补贴以外的政府补贴。公司上述政府补贴属于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
2.补贴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来补偿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或损失,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抵消相关成本。上述补贴2054.3万元,计入当期“其他收入”。
3.补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贴资金将对公司2019年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供参考的文件
1.关于补贴的政府文件
2.收据证明
特此宣布。
山东中路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4日